龚峻梅 副主任医师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第七十四集团军医院
三级甲等 血液内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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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血标本采集注意事项
发布时间: 2019-12-30
01:31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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视频文字

配血标本采集有以下注意事项:
第一,在采集之前,标本要有一个唯一性的标识,护士根据临床医生开的医嘱,到患者的床边对患者进行标本的采集。一般采用两种办法,一种是腕带的办法,第二种是询问患者本人。这种唯一性的标识内容要包括患者的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住院号、科室、床号,核对无误以后,临床护士才可能对患者进行标本的采集。
第二,为了不影响配血结果,禁止在患者输液端或者是输液三通处采集标本。
第三,标本采集采用的是抗凝血标本,采集完标本以后要轻轻的上下混匀、颠倒。
第四,标本采集完要和患者再次核对信息,核对无误以后,送输血科或者检验科血库进行交叉配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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