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卫平 副主任医师 侯马安定医院
二级甲等 心血管内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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类风湿性关节炎可以正常生育吗
发布时间: 2019-06-21 音频时长: 02分59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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类风湿性关节炎本身不会对胎儿造成影响,一般来说类风湿关节炎的病人是可以生育的,但必须病情得到适当控制为前提,因为病情处于活动时,四肢关节痛,活动受到一定的限度。另一方面在服用较多药物的情况下怀孕,很难保证对胎儿不会产生影响,如果病情比较严重的,除了关节外其他部位如心肺等也会累及,一旦怀孕可能会危及病人生命。所以类风湿性关节炎的病人,要早期合理使用药物,有效的抑制炎症反应,在病情基本得到控制,逐渐把药物减至维持量甚至停用。一般认为孕前半年应该停用甲氨蝶呤,硫唑嘌呤等具有生殖细胞毒性的药物。非甾体类抗炎药,柳氮磺砒啶,雷公藤等要在孕前三个月应该停用。因此类风湿性关节炎病人在妊娠前必须请专科医生,对病情作出判断,否则会使类风湿关节炎的病情加重,甚至影响胎儿的健康。在妊娠前期,由于体内激素的变化,能够缓解关节症状,但是在产后病情大多要加重,可以在妊娠时停药,尤其是停用有可能影响胎儿发育的药物,在产后必须立即进行正规治疗,如果妊娠期间症状没有完全缓解,可以使用小量的强的松,不影响胎儿的成长和发育,能够稳定类风湿关节炎的病情。非甾体类抗炎药,在妊娠前三月及妊娠后期必须严格限制。只有在病情需要可以在妊娠中期使用。而改善病情的抗风湿药物甲氨蝶呤以及一些中药制剂雷公藤多甙等,在妊娠期间都不能应用。哺乳期间,可以使用半衰期短的非甾体类抗炎药如布洛芬,在产后注意不要受凉受潮,不要过分劳累,尽量避免病情复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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